《信访工作条例》实施两周年之际,濮阳市各县(区)信访部门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,积极营造知条例、学条例、懂条例、用条例的浓厚氛围,助推信访工作法治化走深走实。
濮阳县
濮阳县信访局深入开展《信访工作条例》暨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活动,县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蒋倩,副县长、县公安局局长袁纪彬到场指导。
濮阳县信访局及各乡镇、县直相关单位共设置宣传版面130余块、发放《信访工作条例》手册、《信访工作条例》宣传页、依法依规信访“路线图”宣传页等各类宣传资料7000余份,受理群众咨询500余人次,切实营造办事依法、有事找法、解决问题用法、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清丰县
5月20日,清丰县举办信访工作法治化集中宣传活动,活动现场,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,张贴海报,摆放展板展架,发放口袋书、宣传单、宣传册、宣传品,现场解读等方式,向群众普及法治信访相关知识,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,自觉维护信访秩序。
全县各乡(镇、办),通过此次活动共向群众讲解信访知识3000余次,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份,提供咨询600余人次,取得了良好的效果。
华龙区
华龙区组织开展“《信访工作条例》施行两周年暨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月”活动。区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宋庆军到活动现场指导工作,各乡镇(街道)及区直信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同步开展宣传活动。
宣传活动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,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,并开展现场咨询服务。通过悬挂宣传条幅、摆放图文宣传展板、LED电子显示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,全方位向群众解读《信访工作条例》和信访工作法治化的主要内容、重大意义等,并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答疑解惑,引导群众依法、有序、文明信访。
华龙区《信访工作条例》宣传月活动共设立展板46个,悬挂横幅100余条,发放导引图手册、法律法规手册、宣传单5000余份,普及信访工作法治化常识,引导群众依法逐级有序反映问题。
示范区
5月20日,示范区多措并举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集中宣传活动。通过设立现场咨询台、现场发放宣传材料、悬挂宣传条幅等形式,向广大群众宣传《信访工作条例》制定的目的、作用及意义,并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合理合法表达诉求、维护自身权利,提高群众对依法信访的认知。同时针对群众提出的疑惑,工作人员还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解答信访工作法治化的相关规定。
通过此次宣传活动,不仅让群众进一步认识到依法信访的重要性,还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与法律素养,积极推动信访工作依法规范运行,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,为示范区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