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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丰县《信访工作条例》宣传
发布时间:2023-5-9 15:27:53    点击:2710次    [关闭本页]

在《信访工作条例》实施一周年之际,为进一步学习好、宣传好、贯彻好《信访工作条例》。5月8日,县信访局、19个乡镇(街道)和县直有关单位同时开展《信访工作条例》实施一周年集中宣传日活动,信访局局长唐志轩、正科级督查专员徐安聚、副局长王兆伟出席本次活动。

活动现场,工作人员通过布置横幅、为群众答疑解惑、发放宣传册和活动纪念品等方式,为广大群众深入宣传《信访工作条例》出台的背景、遵循的原则、信访事项办理流程等,全方位多角度答疑解惑,加深广大群众对信访工作的了解,推进学习宣传贯彻《信访工作条例》走深走实,进一步增强群众依法信访意识,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用法、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。

此次活动,县乡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,接受群众咨询2800余人次,进一步规范了信访行为和信访秩序,增强了群众依法、逐级、有序表达信访诉求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,为扎实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。

         下一步,清丰县信访局将通过开展全方位、多角度、立体式的信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,让广大群众更加深入了解《信访工作条例》,进一步增强信访群众依法信访的观念,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进程,引导广大群众依法有序合理表达诉求,为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营造良好氛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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